南通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17-07-05浏览次数:12

南通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南通理工学院工会是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但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重要组织者,是教职工参政议政和参与教育事业民主管理的重要代表者,是教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护者,是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了准确把握好学校工会在学校工作中的位置,明确工作任务,更好地履行工会“维权、参与、建设、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以下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党关于工会组织路线,思想路线建设的有关理论及要求,切实保证党的领导,为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而努力工作。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业务知识,明确工会性质、任务、作用。

3、不断宣传贯彻执行《教师法》、《劳动法》、《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坚持依法治会,按法办事,既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又要讲义务和职责。

4、努力对教职工进行形式活泼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群众自我教育、渗透性教育、实在性教育等方法,对广大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主人翁教育,动员教职工积极投入教育、教学改革,为学校发展作贡献。

5、对工会干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多渠道、多形式提高业务素质,建设一支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管理知识和工会专业知识的干部队伍。

6、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各级各类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全面履四项职能。

7、依靠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8、承担好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作,认真完成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及日常工作任务。

9、正确处理好工会工作与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关系,积极开展“三育人”活动和“学、树、创、献”活动,搞好测评、表彰先进工作。

10、积极听取,广泛收集教职工的各类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起好桥梁纽带作用,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并在其中认真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11、利用“活动吸引法”,寓工作于活动中,寓教育于活动中,开展有利教职工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增强凝聚力、促进友好交往、促进安定团结的各类活动,突出群众性及广泛性。

12、加强对部门工会、工会小组的工作指导,拓宽工作领域和工作路子,增强工会活力。根据教职工群众的意愿讨论工作计划和重要活动,实行工作计划、重大决策、重大活动“三公开”。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种岗位责任制度,同时给部门工会和工会小组下放权力,让其有更多的自主权。紧紧依靠会员群众办工会,“走、专、兼、群”相结合的路子。

13、协助和督促学校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工作条件,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协助有关方面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14、坚持“一支笔”原则,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办好工会经济事业;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参加上级工会每年的经费审查评比工作。

15、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行为斗争;针对女职工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南通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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